Tuesday, 02 June 2009
-
港驗三款「紅牛」俱含可卡
(星島日報 報道)本港昨在三款「紅牛」飲品中,驗出每公升含零點一至零點三微克可卡因 ,較日前台灣 驗出的多三倍至十倍。本港禁毒處重申可卡因是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的危險藥物,正就尋求法律意見,了解進口商及零售商的法律責任。有律師表示,由於有外國政府已驗出產品含可卡因,生產商和代理商較難辯稱不知產品含「毒」,售賣的超巿、便利店和擁有產品巿民,原則上亦已觸犯藏毒罪。
政府化驗所 昨公布「紅牛可樂」、「紅牛無糖配方」、「紅牛能量飲料」三款產品化驗結果,發現每公升可卡因含量介乎零點一至零點三微克,並正化驗更多樣本。衞生署和食物安全中心 表示,結果顯示紅牛產品含極微量可卡因,在一般飲用情況下不會影響使用者的精神狀態,或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。
禁毒專員黃碧兒重申,可卡因是受危險藥物條例(第134章)管制的危險藥物,除非在法例許可的嚴格限制情形下,管有或經營該藥物均觸犯刑事法例,正就進口商及零售商等的法律責任尋求法律意見。本港主要超級市場前日已將紅牛產品收起,政府發言人昨呼籲進口商及其他零售商,為慎重起見,可以考慮立刻停止售賣這產品,政府將盡快安排會見相關團體商討。根據法例,製造或販運受管制危險藥物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,管有則最高罰款一百萬元及囚七年。
身兼律師的立法會 議員涂謹申 表示,德國 和台灣已驗出產品含可卡因,紅牛的生產商和代理商難以不知產品含可卡因辯護,相信會被罰款。不論是代理商、零售點和顧客,如手中仍有該三款紅牛,原則上亦已觸犯藏毒罪名。超巿、零售點如徵詢政府如何處理有關貨品,或巿民即時銷毀有關產品,則難以被告。
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指,本港的紅牛產品,可卡因含量較台灣高出十倍,根據文獻,吸食二十毫克可卡因可引致中毒,一點二克有機會致命。以紅牛的含量,要一次過飲用逾萬罐才會致命,相信不會構成風險,但有心臟病 、高血壓的長期病患和孕婦則更不可飲用,因會造成血壓上升、心跳加快等。



Post a Comment